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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烟"走"专用道 为市民营造"清""静"生活环境

2018-09-14 14:05:11文章来源:济源晨报责任编辑:何岛

近几年,随着餐饮服务业迅猛发展,餐饮油烟污染成了群众污染投诉的热点。据统计,2017年全省各级12369环保热线收到相关投诉高达上万件。大气污染源解析及监测表明,在城市建成区,餐饮业废气污染已成为挥发性有机物及PM2.5的主要来源之一。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其中,餐饮服务业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污染防治要求,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新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现有餐饮服务场所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分离;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与居民的生活紧密相关。

《办法》实施两个月以来效果如何?济源晨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以前我们居民楼下开饭店扰民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油烟,一是噪音。为此,住户和饭店还闹了不少矛盾。”家住周园街的林先生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说,最近两个月,他发现飘进窗户里的味道变少了,噪音也小了。

“不规范的餐饮经营行为造成的噪音污染、油烟污染,会影响到老百姓的生活。我们是餐饮行业的从业者,也是老百姓。所以要把老百姓的健康生活放在首位。”我市一家大型餐饮企业的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对餐饮企业有非常大的帮助。油烟管道怎么改造、噪音污染以什么样的标准处理,怎样才能不影响百姓的生活等,都给出了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定。“作为餐饮企业,我们按照标准把问题解决,安安心心地做生意,百姓能好好生活,互不影响,同时也把《办法》落实到位。”

随着《办法》的实施,餐饮企业在申请餐饮许可证时也将更加严格。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杨小会介绍,“根据《办法》规定,餐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才会予以许可登记:一是租赁商住综合楼的餐饮单位以及租赁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的餐饮单位,需有专用烟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油烟排放达到环保标准,若需加设外置管道的,必须征得规划部门、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且油烟污染物排放口与周边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0米,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米;二是租赁自建房屋的餐饮单位,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油烟排放达到环保标准,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小于9米。”

杨小会表示,实施严格的排放限值,不仅有利于促进全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水平的提升,也可以引导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安装净化设施,有效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办法》的实施也将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推动饮食健康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市餐饮业绿色发展。 (记者 王志斌)

(原标题:让油烟“走入”专用道 为市民营造“清”“静”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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