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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探索建立师德荣誉等级制度

2018-09-11 00:00:00文章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

  新华社上海9月10日电(记者吴振东)10日,上海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探索建立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考核机制。

  作为上海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旨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着力营造更加优越的从教环境,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实施意见》提出,要重点抓实教师党支部建设,出台师德专业素养标准及核心指标体系,完善学科德育和课程思政工作,探索建立教师师德荣誉等级制度等;要制定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倡导教师义务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要坚持制度约束与自我约束相结合,深入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

  提升专业素质能力,是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核心任务。《实施意见》明确,在基础教育方面,重点把好教师职前培养、教师准入、在职培养培训等关键环节,提高师范类专业生均拨款标准,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职业教育方面,加强双师型队伍培养,鼓励职业院校设立大师工作室,聘请行业能工巧匠、管理精英等担任特聘教授或导师;在高等教育方面,深化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加大高校人才引育力度,启动上海高校青年英才揽蓄工程。

  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将建立健全教师工资收入保障机制,建立适应上海教育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形成教师工资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入开展上海市教育功臣等评选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文件还提出,强化督导评估,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对各区、各高校教育综合督政和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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