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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局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

2018-07-30 00:00:00文章来源:大河网责任编辑:

  

  ▲工作会议主会场

  7月30日,河南省工商局组织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马林青对全省工商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马林青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省工商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站牢人民立场,全面提升“管”的水平和能力;要按照“担当创新规范提升”年活动要求,以焦裕禄“三股劲”全面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中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打出声势、打出水平。

  马林青指出,各级工商部门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隐藏在市场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并通报给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根据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具体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线索摸排。各地工商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行动起来,力争尽快排查出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黑涉恶线索。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排查,自下而上地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建立台账,集中梳理,分类筛选,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持续发动群众举报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收集渠道;要做好线索收集移交的保密工作,确保线索不泄露、不遗失,确保提供线索人员及家人相关信息安全、人身安全;要认真摸排工商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行为的线索,深挖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黑恶势力“保护伞”;要强化线索摸排的工作纪律。

  二是进一步加大治乱力度。找准发挥工商执法监管职能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的高压态势,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重拳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商业侵权、违法广告、无照经营、欺诈消费等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经济利益的大要案件;要加强与地方“扫黑办”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涉黑涉恶人员黑名单机制,严禁涉黑涉恶人员经商办企业,最大可能性地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三是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和作用,借助各种宣传平台、宣传渠道和宣传媒介,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宣讲;利用宣传栏、海报、横幅、公益广告、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形成“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马林青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比照省局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专人脱产负责抓好这项工作。各级“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层层夯实责任,切实抓出实效。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要紧密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和配合当地“扫黑办”的工作,接受统一指挥、统一调配、统一协调。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要加强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部门内部以及上下级之间的联动,上下左右协调联动,通力完成工商部门扫黑除恶工作任务。

  三是强化督导问责。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要建立信息通报、绩效考评等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工作通报力度,有经验交流,有进度比拼,倒逼各级持续推进专项斗争。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根据省“扫黑办”的统一部署,既要立足当前,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工商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有关“打、防、管、控”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争取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国主持会议。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澍田宣读了《关于调整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省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竞争执法处、市场处、信用监管处全体工作人员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县(市、区)局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股)、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竞争执法、市场监管和信用监管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工商所长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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