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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0批1号2号6号)

2018-06-27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日报责任编辑: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0批1号2号6号)

  2018年6月26日

  一、济源市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80037

  反映情况:承留镇卫庄村有家养猪场,离居民区近,气味难闻,粪便乱排。

  调查核实情况:6月20日-23日,我市对卫庄村养猪场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该养猪场位于卫庄村北50米,采取水冲粪模式,未建粪污水存放和干粪棚等设施。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从6月21日起,该养殖场开始逐步退养,预计7月5日前完成取缔。在此之前,养殖户承诺不再进行水冲圈,干清粪用于还田,同时对原有的粪污水进行清理。截至6月23日,已全部清理结束。

  下一步,我市将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和政策宣传引导,对村庄范围内的养殖场(区)进行取缔和清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济源市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190016

  反映情况:济源市五龙口镇贺坡村有3家养猪场,粪便排入池塘,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6月22日-26日,我市对3家养猪场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三家养猪场都有环评备案手续,但均未充分利用已建的干粪池和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将粪污排入废弃不用的蓄水池,日积月累形成黑臭水体。附近的种粮大户有时也抽取部分污水配水浇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已责成3家养殖场立即整改,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同时对其立案查处,并对地下水进行抽样检测。下一步,我市将监管养殖户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使用环保设施;与种粮大户签订污粪消纳协议,解决粪污去向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实现粪污“零排放”。

  问责情况:无。

  三、济源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25(*)

  反映情况:济源市下冶镇陶山村、坡池村的树木、林地遭到破坏,陶山村铝矾土被盗采。

  调查核实情况:6月20日,我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关于下冶镇陶山村、坡池村的树木、林地遭到破坏问题,我市已分别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的第18批6号(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170027)和第19批2号(受理编号为X410000201806170034)案件办理结果中进行了公示。关于陶山村铝矾土被盗采问题,系2017年11月下冶镇非煤矿山办公室副主任吴某在未依法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回填废弃矿坑中的铝矾土进行开采,并通过货船运出销售。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已成立联合专案组进行调查,对吴某处以罚款人民币9.9万元的处理决定。同时我市将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林业和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非法占用林地和盗采资源的违法行为,严格生态环境资源安全。

  问责情况:下冶镇党委已给予吴某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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