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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1号)

2018-06-20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日报责任编辑: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12批1号)

  2018年6月19日

  济源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61

  反映情况:济源市虎岭工业集聚区内一个在建的垃圾发电厂,夜间施工扬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6月11日-14日,我市对垃圾发电厂进行调查,根据举报内容,经核实:该项目因厂房垃圾池墙体混凝土施工工艺要求一次性连续浇筑,混凝土方量较大且浇筑工艺要求高,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经调阅施工日记及监理日记,该项目于5月27日晚上10:00至5月28日凌晨6:00和6月11日晚上10:00至6月12日凌晨6:00,经市住建局批准,进行连续浇筑施工,存在夜间施工现象。且工地内运输道路未全部硬化,洒水不及时,路面存在积尘,车辆通过产生扬尘;渣土堆及裸露地面部分覆盖网布破损未及时更换;施工场地部分未围挡,喷淋设施未做到全覆盖,雾炮机作业设置不合理。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住建局6月12日对施工单位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顿15天,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施工单位已提交整改报告,正在对照方案整改。市住建局派人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加大对该项目的夜查力度,彻底杜绝未经批准夜间施工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依法加强项目工地监管,对确因工艺要求需夜间施工的,须提前报备,经批准并公示附近居民后方可施工。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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