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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2018-05-15 00:00文章来源:济源日报责任编辑:

  5月14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战伟主持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重点改革工作。

  石迎军、贾宏宇、田国强、王伟、仝柯峰、谭江、孔庆贺、宫鸣、张亚洲、李拴根、李红念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方案》《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督察工作方案》《济源市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济源市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源市开发区深化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改革试行方案》。

  会议指出,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领导,从而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我们要深化认识,学习贯彻好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精神,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稳步有序推进我市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加强改革舆论宣传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提升人民群众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营造浓厚的改革舆论氛围。改革中,要始终坚持正确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学习宣传,牢牢把握舆论导向。要突出重点,注重发挥宣传效应,营造宣传舆论声势,不断扩大我市改革工作的影响力。要多措并举,提升改革宣传实效,注重运用传统媒体,善于运用新兴媒体,把握好新形势下宣传规律和工作特点,为深化改革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会议指出,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要跟进到哪里。狠抓改革落实,必须用好督察这把“利剑”。抓好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找出症结、提出对策。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预警,督促整改。要突出督察重点,把抓重点改革任务和抓面上改革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工作抓出特色亮点。要落实督察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促进改革取得更好实效。

  会议强调,营商环境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打造最佳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实施了18项改革举措,要把这些举措落地落实落细,必须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撒手锏”。要坚持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聚焦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旗帜鲜明支持改革,鼓励支持干事创业。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投资创业环境。要加强监督监察,实现问责对象“全覆盖”。要敢于追责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发现有失职失责行为损害营商环境的一查到底。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督查是促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生根的有效举措。督查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督促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要突出督查重点,分解任务、台账管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要注重督查效果,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发现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及时解决落实。

  会议强调,职称制度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的重要依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改革中,要创新评价标准,破除“一刀切”问题,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要创新评价机制,解决“一把尺子量到底”问题,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降低评审门槛,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强化监督管理,解决“手段单一”问题,完善评审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自主评审单位的监督,严厉打击违纪违规评审。要深化“放管服”要求,改进管理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会议指出,深化开发区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改革,是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的迫切需要。改革中,要明确开发区定位,加快推进开发区管委会向“政府+企业”模式转变,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大力推行扁平化岗位管理,实现由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转变。要积极推行全员竞聘上岗,让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前途、不干事的人退出去。要全面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以实干比高低,凭绩效论奖罚。要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制定可行方案,确保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取得成效,让开发区成为干事创业的高地和人才集聚的洼地。(记者 郑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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