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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日报社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18-04-07 11:40:00文章来源:责任编辑:学慧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情况

  现有在编人员52人,其中:全供编制31人,自收自支编制21人;离退休人员9人。济源日报社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职责

  济源日报社主要负责济源日报社的出版、发行、新闻报道等方面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成《济源日报》年度出版任务,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政治责任事故。创新开展新闻报道工作,《济源日报》全年策划有影响的重点报道、系列报道10次以上。提高报纸发行质量。

  二、预算单位构成

  济源日报社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收入总计555.4万元,支出总计555.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8%,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2018年支出预算555.4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收入合计5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5.4万元。另外,部门结转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支出合计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万元,占86%;项目支出80万元,占14%。另外,部门结转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55.4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86.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5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3.5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5万元,占12%;住房保障(类)支出26.4万元,占5%。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预算支出55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济源日报社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9万元,比2017年一致。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主要是公务车辆用油、维修、路桥、保险等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济源日报社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9.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17年减少2.1万元,较上年下降5%,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并逐年压缩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共组织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4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对专项等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约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济源日报社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济源日报社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一项,主要是出版经费及公益广告补贴。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济源市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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