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开展春季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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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济源市绿化委员会
关于大力开展春季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抓住春季造林有利时机,切实做好2018年全市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响应“把造林绿化事业一年接着一年,一代接着一代干下去”的号召,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早日把济源建设成为又富又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二、工作目标
以“富美济源”建设为主题,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集中补绿,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种花种草,推进游园、道路、水系、景区、学校、企业及村庄周边等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绿化档次,全面提升济源市对外形象。
三、工作内容
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造林绿化活动,通过整地、植树、育苗、管护、认建、认养绿地树木,以及生态科普宣传教育等形式,将城乡造林绿化活动引向深入。
(一)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指示精神,各单位要按照《济源市2018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方案》要求,将义务植树活动与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建立1个义务植树基地,组织区镇机关、所辖村、企业及驻地单位进行义务植树;有帮扶村任务的市直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到帮扶村进行植树;有帮扶村任务的企业要与相关市直单位结合,参加帮扶村植树活动。
各单位要参照《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精神,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让济源山川大地绿起来,让群众生活环境美起来。
(二)突出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
各单位要以建设“美丽济源”为总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总任务,认真落实造林绿化年度目标任务,切实抓好重点绿化工程建设。
各镇要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以各项造林绿化工程和义务植树活动为载体,营建镇村游园,抓好四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提升镇、村绿化水平。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合理规划设计,按照“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彩、冬有绿”的要求,种植苗木花卉,充分挖掘空闲地,做到见缝插绿。
市住建局要重点抓好公园、游园、广场、城区道路等绿化工作,强化城市绿化综合整治,见缝插绿,以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绿化档次和加强绿地管理为重点,坚持绿化与美化相结合,垂直绿化与平面绿化相结合,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坚持造艺造景,生态建园,注重植物色彩和层次搭配组合,体现园林的个性与特色;要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在建筑墙面、单位和居住区围墙等开展立体绿化、垂直绿化,有效拓展绿化空间,营造乔、灌、花草相结合的城市特色景观。
市交通运输局要全力推进通道绿化建设,重点建设城乡绿色屏障,加强新建道路绿化建设以及环城防护林带的改造提升,做好城乡道路绿化断带和缺树的补植工作,不断提升通道绿化水平,丰富通道绿化景观,突出特色,一路一景。
市水利局要积极打造水系绿化景观,以水源涵养为主,采用近自然模式,在河流堤岸、水体沿岸开展水系绿化,结合湿地公园建设,高标准营造水岸风景林带,提升水系生态保护功能。
市旅发委要结合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加快景区绿化,要积极扶持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城郊公园,提升整体绿化水平,完善休闲娱乐设施,着力建设生态休闲旅游场所。
市工信委要引导工业企业大力开展围厂林的建设,提升厂区绿化水平,做到厂在林中,林在厂中,同时开展树木认养认建等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提高单位职工爱厂护绿意识。
市教育局要引导各学校提升校园绿化水平,加强中小学生的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绿色课堂、植树绿化以及校园树木挂牌认养等活动,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社会关注生态文明建设。
市林业局要抓好森林河南营造林和“3+1”造林绿化等工程建设,做好各项造林绿化的技术指导,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山区造林、村镇和廊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等植树造林任务;同时,要加快推进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种植养殖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绿色富民。
各社会团体组织要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开展“党员林”“读者林”“三八林”“志愿者林”等各类纪念林的营建,赋予植树活动丰富的内涵。
(三)积极做好造林绿化宣传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国土绿化、建设美丽中国”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以植树造林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唤起全社会积极投身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活动的热情。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宣传栏、展板等,开设造林绿化宣传专栏,刊登造林绿化知识,公布造林绿化动态。济源日报社、济源广播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辟宣传专栏,播发造林绿化动态,树立先进事迹、典型人物,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植树造林、推进国土绿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目前,我市仍存在村庄、道路、游园等绿化植被欠缺、景色单一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对于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又富又美济源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把城乡造林绿化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工作台账,于3月10日前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并及时安排部署,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春季造林绿化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春季造林绿化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严格标准,确保成效
各单位都要根据实际,精心开展此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制定工作时间表,狠抓落实。要认真执行造林绿化技术规程,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使用良种壮苗,确保造林成效。造林绿化完成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治林、依法护绿,坚决制止毁林开垦、乱占滥用林地和损毁侵占园林绿地的行为,有效维护造林绿化成果。
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济源市绿化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