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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将重点打击15类涉黑涉恶活动

2018-02-02 00:00文章来源:济源晨报责任编辑:

  2月1日下午,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全市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红念,济源中级法院院长侯保宗,济源检察分院检察长王宫武,市人民法院院长韩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参加会议。李红念主持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扫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分子,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会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利用暴力、威胁、收买、宗族势力、帮派势力或恶名,干扰、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农村基层组织,为非作恶、祸害一方的黑恶势力”“以公司、宗教、团体为掩护非法牟利的‘调查公司’‘咨询公司’‘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组织从事非法放贷、暴力或软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专门受雇他人采取暴力、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插手债务纠纷、民间纠纷,替人‘撑场子’‘壮声势’摆平事端的黑恶势力”“多次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包庇、纵容黑恶犯罪,充当‘保护伞’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等15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打击对象,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我市制定了具体的有奖举报奖励制度。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警方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1000至20000元的奖励。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信函、110电话、网络等6种方式进行举报。另外,我市还专门印制了1万份有奖举报通告,要求各单位根据统一安排部署,一周之内张贴到全市各行各业、各村组社区。每个行政村要在醒目位置张贴10张以上,实现城镇全覆盖。

  据了解,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从现在开始至2020年年底结束,为期3年。(记者 孙杰 文/图)

  (原标题:我市拉开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幕 重点打击15类涉黑涉恶活动 6种举报方式,最高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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