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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须知

2017-11-13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日报责任编辑: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河南省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农民工进入建筑工地,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与用工企业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以及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劳动合同由双方签字、用工企业加盖公章后各持1份。

  2.每天出勤必须进行人脸识别签到签退,必须办理实名制工资卡。

  3.用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或建设部门投诉举报:

  ①未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②未按约定支付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

  ③支付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720元/月);

  ④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⑤非法使用童工的;

  ⑥未办理社会保险的;

  ⑦发生工伤不支付医药费或工伤赔偿金的;

  ⑧用工企业严禁将工资支付给包工头,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拨付到农民工工资卡里;

  ⑨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结算单及欠款依据。

  举报电话:

  济源市劳动保障监察局:6636305 6636306

  济源市清欠办:691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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