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
根据《济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济人社[2013]6号)文件精神,经过收支核算,现将我市2016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次补助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住院或门诊慢性病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
二、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本地建设银行存折首页或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外地建行账户需注明开户行)。
三、 申请时间和地点:
2017年3月1日-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第二行政区四号楼1楼大厅11号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四、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符合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自付金额-报销金额-10000元)×50%
咨询电话:0391-6639809 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精算科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