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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愚公移山精神纪念日”的决定

2016-12-30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网责任编辑: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设立“愚公移山精神纪念日”的决定

(2016年12月29日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设立“愚公移山精神纪念日”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自从1945年6月11日,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会议上以《愚公移山》为题作了大会闭幕词,并于1958年又发出了“愚公移山改造中国”的伟大号召,愚公移山精神逐步成为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愚公移山精神,赋予愚公移山精神新的内涵,愚公移山精神成为新时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精神力量。2011年10月30日,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弘扬愚公移山精神、红旗渠精神和焦裕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2016年11月4日,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再次重申,要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这三种精神成为我省三大精神支柱。
       我市是愚公移山精神的发祥地,“愚公移山,敢为人先”的愚公移山精神是我市的城市精神。2016年9月27日,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号召全市人民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不忘初心,敢为人先,凝聚共识,攻坚克难,推动济源跨越发展。
       设立“愚公移山精神纪念日”,对于增强全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济源的信心和力量,对于进一步弘扬敢想敢干、坚韧不拔、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奋斗精神,对于凝聚全市人民顽强拼搏、奋力开拓的精神意志,从而激励全市人民为建设又富又美新济源而奋斗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根据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人民的意愿,同意市政府提出的此议案。
       会议决定,自2017年始,将6月11日设立为“愚公移山精神纪念日”。每年6月11日,全市人民以多种方式举行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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