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6年12月29日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的提请,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决定:
任命:
翟伟栋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万玉同志为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苗春芳同志为济源市民政局局长;
王利民同志为济源市财政局局长;
张大林同志为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安东利同志为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慧华同志为济源市旅游局局长;
李九军同志为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卫宗长同志为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李拴根同志济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王军霞同志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史斌同志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于武中同志济源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卢多璋同志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许东方同志济源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赵保其同志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崇海同志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