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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6-12-30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网责任编辑: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6年12月29日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的提请,于2016年12月29日通过决定:
    任命:
    翟伟栋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万玉同志为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苗春芳同志为济源市民政局局长;
    王利民同志为济源市财政局局长;
    张大林同志为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安东利同志为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慧华同志为济源市旅游局局长;
    李九军同志为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卫宗长同志为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李拴根同志济源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王军霞同志济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史斌同志济源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于武中同志济源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卢多璋同志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许东方同志济源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赵保其同志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崇海同志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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