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宇松同志、市人民法院院长宫鸣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2016年7月5日通过决定:
(一)
任命:
李沿海同志为济源市司法局局长,免去其济源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笑非同志为济源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
杨文秀同志济源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马秀娟、王长在、王浩杰、孔超霞、卢伟、司维、尼双纳、高庆忠、郭艳钰九位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郭金成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晓奎同志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三)
任命:
翟伟州、李子娟、刘利苗、董玉洁四位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体军、王德超两位同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