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我市入围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根据国家旅游局创建相关标准,要求设立“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即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我市旅游市场和环境监管工作量不断加大,而当前的旅游综合监管工作执法力量薄弱,希望尽快建立综合性的旅游警察大队,解决旅游市场监管问题。”3月10日,市政协委员卫艳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卫艳萍说,我市全面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市共有国家4A级景区5个(王屋山、五龙口、小浪底、黄河三峡、小沟背),国家2A级景区1个(济渎庙),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王屋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小浪底)、世界地质公园1个(王屋山);星级宾馆4家,非星级住宿单位631家,总客房10612间,总床位18000余张。可是,旅游市场对游客侵财侵权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景区所在地村庄和景区历史遗留矛盾突出,存在群众封门堵路等现象。同时,随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农家乐等扩规提升,游客数量快速增长,游客投诉量也有所增加,旅游部门独立执法难以见效。
对此,卫艳萍经过深入走访、调查后,提出了“关于设立旅游警察大队的建议”。她说,济源可借鉴海南三亚、广西桂林、河南栾川的经验,设立旅游警察大队并充分发挥作用。这样,既可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统一指导各景区(酒店)警务室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秩序维护,又可及时办理社会影响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 张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