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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度工作评议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5-12-30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网责任编辑:

(2015年12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23个单位的评议情况,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决定,授予: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监察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移民安置局、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5个单位“2015年度工作评议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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