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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度工作评议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5-10-29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网责任编辑: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对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等10个单位的评议情况,于2015年10月28日通过决定,授予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6个单位“2015年度工作评议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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