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四届“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类别
本届道德模范评选共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二、评选范围
凡济源市民或在济源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已获得济源市“十大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办法
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采取镇、街道、市直部门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民群众可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推荐候选人,也可以向市文明办直接推荐。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候选人所居住地、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并进行公示,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
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