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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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宗长青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孟侠同志的提请,于2015年6月30日通过决定:
(一)
任命:
侯钦东同志为济源市公安局局长。
(二)
任命:
田宁、陈丽、师卢艳三名同志为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
免去于合义同志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书乾同志济源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济源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