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城区街道公共场所私搭灵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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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导群众文明从俭治丧,推行绿色殡仪,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
二、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
三、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方式哀悼逝者,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
四、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五、办理丧事期间,凡持济源户口,或长期在济源工作并持有单位开具死亡证明的群众,3天内免收守灵室(内含标间休息室)房间费用。
六、帮助家属联系火化事宜。
咨询电话:6698509 6089171
特此通告
济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济源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