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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

2014-09-30 00:00:00文章来源:济源网责任编辑:
济源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4年“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以禁烧促利用、以禁烧促安全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环保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就今年“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要把“三秋”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和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禁焚烧秸秆,严禁在高速公路及县乡道路上打场晒粮;鼓励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养畜、能源转化等综合利用技术;建立以秸秆利用促防火、以强化空气监测监督促防火、以安全生产促防火、以严查严究促防火的长效机制,保障“三秋”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三、禁止在通道绿化区、主要道路、高压线路附近堆放秸秆。对焚烧秸秆的,责令当场立即扑灭,并由环保部门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发生大面积着火的,由消防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进行处理;发生烧树毁林现象的,由林业部门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事故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美丽济源建设环保治理专项行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群众自觉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发展生态农业、环保农业、循环农业,促进农业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农业、畜牧、农机等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群众搞好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清洁田园,美化家园,营造生态、环保、安全的发展环境。

    五、市一体办牵头,环保、林业、畜牧、农业、农机、交通、规划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加大督察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共同抓好秸秆禁烧各项工作。市政府将通过新闻媒体通报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对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单位予以批评曝光,并追究相应责任。

    举报电话:6633622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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