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市经营秩序进行集中整治严管重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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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不断改善城市品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现就加强我市城市经营秩序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4年7月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一环路以内。
三、整治内容
(一)临街经营商户“门前三包”是否到位。
(二)经营商户店外经营、骑门经营、流动经营和无证摆摊设点。
(三)经营商户店外摆放桌椅和烧烤工具等物品,从事餐饮加工和占道餐饮经营活动。
(四)经营商户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五)其他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
(一)7月20日以前,一环路以内所有商户进行自查自纠、自我整改提升。如有违反上述内容的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情节严重且未采取整改措施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7月21日后,对仍存在问题的商户,将采取查扣经营工具等措施,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予以处罚。
(三)在严管重罚的同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仍不整改的,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市创建办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取缔。凡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济源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济源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4年7月9日